燕郊买房_房贷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保证
即由贷款银行、借款人与第三方签订一个保证协议,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由第三方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通常是由第三方保证人以自身的财产提供的一种可选择的还款来源。而且,只有当保证人有能力和意愿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这项保证才是可靠的,为此贷款银行将在充分审核保证人的财务实力和信誉程度后,方可做出是否接受其保证的决策。一般来说,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风险最低,然后依次是省级非银行金融机构、aaa级企业、aa级企业、aa级以下企业。
2、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银行持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银行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房地产贷款中以土地房屋等设定贷款抵押,是最常见的担保形式。从抵押担保的质量来看,商品房优于其他房屋,建成后的房地产优于纯粹的土地,商品住宅优于商用房地产。
3、质押
贷款质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动产或权利(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等)移交银行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折价出售收回贷款,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